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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罪认罚从宽:签了具结书到底“从宽”多少

杨沛钏律师 · 2026-09-01 · 约1分钟阅读

一、认罪认罚是什么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实务中表现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:认罪 + 同意量刑建议 + 愿接受处罚。

二、“从宽”一般有多少

从宽不是固定比例,而是综合考量犯罪性质、情节、悔罪表现等。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,量刑时通常会给予一定幅度的从宽;罪行较轻、有法定从宽情节的,从宽幅度可以更大,甚至依法免除处罚。具体减多少由法院在量刑规范化框架内裁量。

三、律师在具结环节要把关什么

四、签了之后能反悔吗

可以。被告人在庭审前或庭审中反悔的,认罪认罚从宽相应不再适用,法院将依法重新审理。但反悔应有合理理由,避免随意反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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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杨沛钏律师,广东桦仁(潮州)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

执业证号:14451202210456906 | 咨询专线:13169008884

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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